战略合作
广东省食药监局启动保健食品备案工作 提高可溯源性


  改革后,保健食品实行备案管理可以减少类似产品的重复审查,节约行政成本和社会资源;减少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加快产品上市速度与进程,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

  为保障保健食品备案工作顺利开展,省食药监局正积极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及办事指南的制定等前期准备工作,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通告》后,率先在公众网发布开展保健食品备案工作通告及办事指南,让申请人及时清晰地了解备案工作要求及指引。

  探索网络经营风险管理新模式

  2017年,省食药监局将开展风险监测,探索建立保健食品网络经营风险管理模式。拟计划通过委托第三方,运用风险监测手段,对标识产地为广东省的保健食品和经营网站IP地址设在广东省内的保健食品经营网站开展风险监测和抽检,对网售保健食品存在的夸大宣传、非法添加和假冒伪劣等风险隐患开展治理。

  省食药监局还将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约谈办法》,对在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

  如何进行保健食品备案申请

  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是指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将表明产品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的材料提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存档、公开、备查的过程。

  备案流程主要包括获取系统登录账号、备案信息填报提交、发放备案号存档等。该项工作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备案、网上自动生成备案号及备案凭证,备案申请人可通过系统自行打印凭证,实现申请人“零跑动”办理,提高了服务质量。备案工作完成后,备案人应当保留一份完整的备案材料存档备查。

  办理对象

  广东省境内已取得含保健食品范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健食品生产单位(含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和保健食品原注册人。

  办理条件

  广东省境内已取得含保健食品范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健食品生产单位(含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和保健食品原注册人。

  办理流程

  获取账号:申请人进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备案信息系统,阅读《保健食品备案信息系统备案人使用手册》,按照使用手册指引,上传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有保健食品类别)或产品批准证书或总局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注明备案人名称、备案人类型、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的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获取登录账号。